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的要求,提高治污效能和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断面水质达标,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昆山市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水十条”等环保法律法规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瞄准短板,突出精准治水,强化排污者在废水处理、废水排放、污染物浓度监测、治污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建设要求 1. 管网清晰。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清下水等必须做到全部分类收集到位,按照分质分流的原则,采用明沟、明渠、明管进行收集,并标明废水名称及管路走向。对生产废水中含有国家规定的一类污染物的,必须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单独设置车间排放口。 2. 设施良好。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符合要求的废水处理设施,并张贴或悬挂与实际情况相对应的设施运行示意图,现场禁止使用软管、暗管、超越管等,设置专门部门或人员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各个环节及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 排口规范。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以便于日常监管和有效制止超标排污。采样井:深度要低于排放口底部30cm以上,便于沉积排放水;应急闸(阀):建在采样井与外排口交接处。标识牌: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含排放口名称、编号、企业名称等内容),设置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间歇性排放的须标明排放时间。 4. 监测有效。企业要对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要设置监控站房,配备空调、UPS、供电等设施,取样管路要明管,确保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IC卡总量设备等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擅自拆除、闲置自动监控设施,禁止改动相关参数、数据、程序,或违反技术规范,采取更换、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方式处理监控样品。 5. 制度完善。企业要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认真组织落实。同时,要健全企业管网平面图纸、废水处理流程、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等台账资料。 6. 信息公开。企业要如实填报名称、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排放因子、执行标准、排放量、排放去向、企业联系人、网格员等信息,生成二维码,张贴在排放口标志牌上;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要将企业在线监控类别、排放标准、炉温等要求、运维单位、联系人电话等信息,生成二维码,张贴在在线监控站房门口便于监管及监督。(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说明)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废水排放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切实履行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每晚2人以上值班;落实专项资金,查缺补漏,针对目前废水治理设施设置、运行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企业及第三方运维单位二维码公开信息于8月底前完成张贴。 2. 深化废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各区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业务指导,稳步推进辖区企业开展废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充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举措,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和掌握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9月底前完成企业信息公开情况的巡查并将巡查结果报市环保局。 3.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市环保局结合年度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计划、双随机检查、夜间节假日检查和环境信访调处等环境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严查废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废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1.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二维码生成说明 2. 企业在线监控二维码生成内容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 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二维码生成说明 第二步:在输入文字框内输入相关信息,包括: 企业名称: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排放因子及执行标准: 允许排放量: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连续性排放或者间歇性排排放(间歇性排放必须注明排放时间)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网格员及电话: 在最后统一输入:本企业对以上信息真实性负责! 示例如下:
污水处理标准化建设-1
第三步:信息输入完成后,在右侧自动生成二维码,将二维码截图或直接保存图片,统一打印成10*10cm大小,塑封后,张贴在企业排放口标志牌上; 如上例生成:
第四步:相关信息如有变更,请各企业及时变更,重新生成二维码。 附件2: 企业在线监控二维码生成内容 1、企业名称: 2、环保联系人: 3、设备编号+标准/许可排水总量: 例:开发区某企业ic卡设备KFQ0001_IC_S/年排水量100吨 开发区某企业总镍设备KFQ0001_WS_总镍/ 0.1mg/L 开发区某企业焚烧设备KFQ0001_FQ_炉温/850℃ 4、运维单位: 5、运维应急电话: 注:编号由科技科会各运维单位统一编制 如上例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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