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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原建猛)2016年 11月 22日至 12月 26日,我省对临汾、阳泉两市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经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4月11日向临汾、阳泉两市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临汾、阳泉两市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高度重视督察工作,认真办理转办案件,严肃问责,狠抓整改,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督察组要求,临汾市、阳泉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打好治污战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深化整改。两市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对于督察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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