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红都子长 近日,小编接子长县群众反映:子长县黑山寺隧道朝永坪方向3公里左右紧邻205省道右手边有一家煤场长期污染环境,该煤场竟连名字都没有还一直开着,导致附近路面全是煤渣,煤车开过后全是煤灰,下过雨后随时可见黑色污水,污染非常严重。 接到反映后,小编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进行了解。小编了解:该煤厂没有场名废弃物乱排放导致环境污染 据小编了解,群众反映的煤场属于瓦窑堡街道办,位于205省道子永路王家洼村附近,因为刚下过雨随处可见黑色的污池,部分植物已经枯死,煤场没有任何名字与标牌,小编看到路上到处抛洒的是煤灰。小编随机向几位当地的村民了解情况,村民说到:“平时都是拉煤的大卡车来回跑,煤场连名字都没有就营业,给路边都是乱倒的煤渣,地里全是黑水,政府也不给管管,污染成这样让人怎么生活。 为什么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没有依法取缔?取缔难度在哪里?未取的任何手续私自开垦场地破坏植被此事相关部门是否调查处理过此事? 据小编查阅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无环评手续煤场造成的环境污染为何不进行取缔,子长县环保局是否履行了环保法所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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