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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制度的设计思路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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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忠辉先生 发表于 2018-8-16 15: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天之内根除污染,第二部》连载27
    几千年以来,人类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都是寻求法律制度的帮助来解决,法律制度在这方面具有唯一的垄断性地位,当人类去寻求法律制度帮助的时候,法律制度对人类说,
    如果要调整人类所有的行为的话,你们需要去捕捉人类的无数的行为种类,当然是永远也不可能全部捕捉得到的,就需要没完没了的,永远去捕捉,这就是法律条文陷阱,人类毫无知觉就掉进去了。至今仍然在不停的去捕捉,永远也不可能全部捕捉到的行为种类。所以,立法是没有尽头的,因为这是一个陷阱。
    如果要给每一个人都提供可以打官司的机会的话,就需要供养无数的,法院,法官,律师,警察,监狱,摄像头,等等无数的开支,这样的诉讼是没完没了的,没有尽头的,所以会永恒不停的吞噬人类的无数的,财力物力,人力,时间和金钱,如果这不算是一个陷阱的话,什么才算是陷阱呢?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诉讼陷阱,人类同样是毫无知觉就掉进去了,至今每天都被无数的诉讼所困扰,永远没有尽头。因为这是一个陷阱,怎么可能会有尽头呢?
    按法律条文的规定,如果要知道全国的企业有没有违法排污的话,如果全国有一千万家排污企业的话,就需要至少是4000万个,专职人员,使用专业检测设备,实行24小时的全天候监督,虽然人类并没有看出来,这是一个监测陷阱,但人类只知道凭自身的力量是永远也完成不了这个任务的,所以,人类并没有在无数的排污口建立起监测系统,而是在无数的排污口上,建立起无数的,允许每一个排污口每年排污达上万吨以上的排污口标示牌,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污染利用监测陷阱,直接把法律制度给打趴下了,打服了,逼迫法律制度订立屈辱的城下之盟,允许并放任,天文数字的无数的排污口,每年每个排污口,合法排污,达上万吨以上,人类的智商认为这是正常的,这当然是不正常的,当人类不知道怎么样逃离监测陷阱的话,人类就只能默认法律制度,对污染的放行,这都是监测陷阱给害的。
    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证据就无法判决,这在人类看来是合情合理的,其实,这也是一个陷阱,叫做证据陷阱,如果企业通过向地下打井排污的话,污染物将会通过地下暗河流到不知所踪,就是掘地3000尺也找不到污染物这个证据,所以,为什么中国的地下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从60%不能饮用,直接飙升到了81%,不能饮用?就是因为证据陷阱的作用,为什么现在好人好事越来越少了?为什么现在有人跌倒了,别人不敢去把他扶起来了?为什么碰瓷现象这么风靡了?同样是由于证据陷阱的作用,谁能够每天都带着一个证明自己是做好人好事的证据,出门呢?没有人能够做得到吧?既然做不到的话,在法律制度下,你想做好人好事的话,就要随时准备着被冤枉,这样的话,还有谁敢去做好人好事了?所以,证据陷阱就害的好人好事越来越少了。要逃离证据陷阱的话,就需要设计出,不依靠证据的判决,这是人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对于道德制度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人类之所以默认法律制度,强烈依赖证据进行判决,就是担心,不依赖证据进行的判决会产生冤案,这种担心,错了吗?当然错了,从这种担心也可以看出来,人类对于证据和冤案一无所知,产生冤案的完整表述应该是这样的,别人不使用证据,或者使用虚假的证据来冤枉和判决自己,这才是冤枉和冤案,那么,如何才能够做到既不使用证据,又不会产生冤枉和冤案呢?原理非常的简单,就是,自己判决自己,就永远也不会出现冤枉和冤案,也与证据毫无关系,也就是说,别人判决自己,才有可能会出现冤枉和冤案,如果是自己判决自己,冤枉和冤案就不成立,有自己冤枉自己的说法吗?谁听过了?这和证据没有丝毫的关系,所以,不依靠证据也不会产生冤枉和冤案的判决,是一定存在的,这就使得人类逃离了证据陷阱,至于如何才能实现,自己判决自己,这也是道德制度当中的一个,不可思议的逆天的神技能,以后会详细讲解的。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矛盾和纠纷的时候,非得要拉一个,毫不相干的第三方(法官),来做裁判,用什么来保证第三方法官的公正廉洁了?没有任何保障吧?这摆明了就是一个司法腐败陷阱,并且在人类的历史上不断的重复着上演,却还要往这个陷阱里面跳,所以,要逃离这个司法腐败陷阱的话,非常简单,取消法官,把裁决权力交给老百姓就可以了。
    形成这些陷阱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律制度的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所导致的,法律制度是人类按照危害多大就处罚多大,支持鼓励和方便人类打官司的,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来设计法律制度的,所以就会出现这么多陷阱。如果人类按照,拦截打官司的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来设计司法制度的话,就自然的避开了这些陷阱。那么,如何才能够拦截诉讼官司呢?
    诉讼官司的形成,是坏人为了获利,去做坏事,而侵害了好人的利益,和好人产生纠纷而形成的,如果,我们通过新的设计,能够使得在任何一场诉讼官司当中,坏人坏事一定会输掉诉讼的话,而且会输得惨不忍睹,家破人亡,而且这样的判决还是他自己判决自己的,使得做坏事就跟自杀一样,那么,就没有一个坏人敢去做坏事了,伤害也就没有了,证据也就不会出现了,诉讼也不会形成了,所以,当诉讼不会形成的时候,也就是拦截了诉讼,也就是根除了伤害,根除了污染。所以拦截污染诉讼就是根除污染。
    因为根除污染和根除诉讼,是重合的,所以,我们只需要设计出,坏人不敢应对的诉讼制度,那么,污染诉讼就会消失,也就代表着,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受到污染,也就代表着,污染被根除了。当这种制度在某一天被公布出来之后,污染企业无法应对,纷纷被迫根除污染,所以,人类就可以得到,一天之内根除污染的现象,虽然人类的智商无法相信,但这个效果是可以通过做实验得到验证的。
    道德制度的设计思路是,拦截人类去打官司,没有污染诉讼官司,自然是因为没有污染所致,所以,也就是根除了污染。
    法律制度的设计思路是,从以危害多大就处罚多大的思路出发,鼓励支持和方便人类打官司,自然就掉入了,无数个陷阱,法律条文陷阱,监测陷阱,诉讼陷阱,证据陷阱,司法腐败陷阱,等等。导致污染诉讼连续不断,也就是污染连续不断,给以足够的时间,人类不会被污染泛滥而导致的细菌变异所灭绝,就将会因为污染而被迫逃离地球,总之不会有好结果。
    为什么法律制度会自然而然的就掉入了无数个陷阱当中,而道德制度可以不掉进这些陷阱当中?对这个问题的讲解,实际上就是设计道德制度的过程,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是对道德制度进行设计,我尽量讲解的详细一点,希望人类可以看懂。
    从前面的几篇文章当中,我们来梳理一下法律制度是如何掉入无数的陷阱当中的?
    我们知道,对于污染的监测和控制有两个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在企业的废水池中饲养水母和娃娃鱼,或者让企业主亲自喝下企业排出的废水,来证明企业没有排污。如果是采用这个方法的话,可以实现和控制,零污染和零排放,但唯一的条件就是,需要制定出,对于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应该,处以什么样的制裁的法律条文。而法律制度却拿不出这样的法律条文出来,因为,排放一滴污水属于道德行为,人类日常生活当中的许多行为,洗衣,洗碗,扫地,做饭,等等,都会出现甚至大于,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难道法律制度要制裁这些正常生活的行为吗?当然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法律制度拿出过滤技术出来,来过滤掉这些人类的正常生活的行为,法律制度当然拿不出这种过滤技术出来,所以,法律条文当中,永远也不会出现,对于排放任何一滴污水的行为该处以何种制裁的法律条文,所以,既然拿不出这样的,拦截和制裁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法律条文的话,那么,任何一家企业都没有必要,在企业的废水池中饲养水母和娃娃鱼,或者是企业主亲自喝下企业排出的废水,来证明企业没有排污,也就是说,这种可以轻易监测和控制企业,零排放和零污染的方法,被法律制度给放弃了,所以,法律制度就选择了第二种方法,污染多大就处罚多大,全国有无数的排污企业和无数的排污口,需要无数的专业检测设备,无数的检测人员,无数的值守人员,这不仅是掉入了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监测陷阱,同时也掉入了,法律条文陷阱,诉讼陷阱,证据陷阱,司法腐败陷阱当中,使得污染泛滥,污染诉讼永远没有尽头。
    很显然,法律制度的前车之鉴,我们是不能去走的,在监测和控制污染方面,我们当然是去选择第一种方法,绝不能去选择第二种方法。这样,法律制度当初遇到的困难同样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就是,如何设计出,对于排放任何一滴污水的行为处以什么样的制裁?这也是一种判决,法律条文也是判决,我们只有设计出了这种判决,才可以使用,在企业废水池中饲养水母和娃娃鱼,或者让企业主亲自喝下企业排出的废水,这样的方法来检测和控制企业零污染和零排放。
    在前面的文章当中,我们试着去帮法律制度,设计这样的制裁,也就是,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我们是试着从轻到量变到重,三个部分来设计制裁,发现都无法成立,从哲学上来看的话,任何制裁,不论是罚款多少,关押多少时间,都是一种数字,数量,也就是量变,而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以及不管你排放多少污水的行为,它不是一种数字和数量,不是量变,而是质变,也就是说,你只要排放了一滴污水,我才不管你达到了什么数量级别,我就要制裁你,而任何判决都是数字数量和量变,也就是说,我们要实现质变对应量变,这和法律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律制度是当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时候,才开始进行制裁,这是量变对应量变的格式。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破解并得到质变对应量变的格式,量变对应量变的格式,是法律制度选择的,也自然的掉入了无数的陷阱,我们要走质变对应量变的道路,但是,我们试着设计了,制裁的三个部分,由轻到量变到重的制裁,都无法去对应,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这个质变,那么,是不是说,质变对应量变无法成立了?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存在着,能够对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裁?
    正因为,人类的智商无法破解这个难题,所以在几千年以来,人类一直坚信,违反道德的行为只能接受舆论的谴责,而无法受到制裁,因为人类根本就无法找到,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制裁?
    人类找不到这种判决,并不代表我找不到,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具备足够的智商,宇宙一定会让你找到这种判决的。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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