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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权熠赵之谦的性格 ——从对吴让之态度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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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怪姚大鹏 发表于 2018-2-17 16: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浙江省博物馆、澳门艺术博物馆、西泠印社、君 匋 艺术院等共同主办的“吴风赵格”--吴让之赵之谦书画印珍品展已于9月22日起在浙江省博物馆举行,共展出 二人相关书画、篆刻精品157件(组)。本平台特推出兰亭书会副秘书长谢权熠关于赵之谦的文章一篇,此文恰涉及吴、赵二人,应景乎?

从目前赵之谦留存于世的篆刻作品来看,最早的当属作于清咸丰二年(1852)的“躬耻”、“理得心安”二印。是年赵之谦二十四岁。以他自己在《补寰宇访碑录·记》中:“十七岁始为金石之学”的追忆算起,他学印已有八年,从以上二印看也颇见功力,只是个人面貌还不明显。在这个八年,乃至以后的时间里赵之谦取舍如何?其友人胡澍在《二金蝶堂印谱》的序言中概括如下:“吾友会嵇赵撝叔同年,生有异禀,博学多能,自其儿时,即善刻印,初遵龙泓,即学完白,后乃会徽、浙两派,力追秦汉。渐益贯通,钟鼎碑碣、铸镜造像、篆隶真行、文辞骚赋,莫不触处洞然,奔赴腕底。”以上将赵之谦篆刻师承、特点一一道出,可谓精采。但是胡澍的概括中没有提起吴让之对赵之谦的影响,或许因为当时吴让之尚存于世,至使其因引古人而不引时人的崇古心态在从中作怪。若以赵之谦二十四岁为例,此时吴让之已是五十有三,其篆刻一技已名满天下,有意于篆刻如赵之谦者不可能不对此有所关注。事实上赵之谦是次年(1853)才见到吴让之的篆刻“见一二,为大叹服”(《书扬州吴让之印稿》)。纵观赵之谦一生其对吴让之的这种“叹服”是一贯的:“近人能此者,扬州吴熙载一人而已”(“会嵇赵之谦字撝叔印”款);“扬州尚存吴熙载”(“钜鹿魏氏”款);“吴让之书‘郑斋’二字,颇好!此公在今日实鲁灵光”(《年致魏稼孙函》);“吴氏印稿一一袛领,大扩见闻……惟心高手硬为愧耳”(《致王侣樵函》)……以上诸语出自赵之谦可谓难得,盖赵之谦一生自负轻狂,他自己就承认“于古人奚落太甚”(《致魏稼孙函》)这一点也可以从他对前辈印人的一些评语中窥知一二。如“奚(岗)则心手不相应”,“秋堂更弱”,“吾家次闲出,变本加厉,俗工万辈效尤以觅食,而古法绝矣”。(《杭四家印稿序》)即使对其本身早年师法的陈曼生也是“久而知其非也,则尽弃之”(同上)而于丁敬、邓石如他在“赵之谦印”(朱文)的边款中说道:“龙泓无此安详,完白无此精悍”,在“赵氏撝叔”(朱文)款中又说道:“完白山人刻小印亦不过如是之工”,可谓自负之极。而这种俯视之态于吴让之却是没有存在的。对于这个判断或许与赵之谦在《书扬州吴让之印稿》中:“让之于印宗邓氏,而归于汉人,年力久,手指皆实,谨守师法,不敢逾越,于印为能品。”的评语略有矛盾之处。其实,赵之谦在此似乎有力求客观评价,没有将自己与吴让之相比较的论述,在性质上于上面所论有其不同之处。另外,在这个评价之前还有吴让之的批评在先:“刻印以老实为正,让头舒足为多事”(吴让之《题赵撝叔印谱》)以赵之谦的个性顶回几句是可以谅解的。

事实上,赵之谦和吴让之从未谋面。在赵之谦二十五岁见到吴让之的“大叹服’后,须到三十五岁(1863)才算与吴让之开始有间接的接触。

清同治二年(1863)夏,赵之谦的好友魏稼孙自闽北上,过泰州造访吴让之。其一是为吴让之集印谱,其二是将赵之谦的印稿请吴让之审阅并为之作序。

当吴让之看了赵之谦的印稿后十分赏识:“先生所刻,已入完翁室,何得更赞一辞耶。”(吴让之《题赵撝叔印谱》)虽然吴让之还有“让头舒足为多事”的批评之语,但将以上赏识之句对读,可以明显的发现,吴让之认为自己和赵之谦同为邓石如篆刻之发展,惟倾向不同而已。正是这种邓石如后的发展,使得和赵之谦将吴让之引为同路之人,篆书亦是承邓石如而更多几分婀娜。可以说在赵之谦看来,吴让之是走类似道路而取得与自己相似水准的艺术家。即使他们艺术倾向具有不同也并没有使赵之谦产生排斥之意,恰恰相反,那种“扬州吴熙载一人而已”的口气背后,还透出以视吴让之为艺术知己的心声。这里有两个例子值得一提,一是赵之谦在与何绍基因艺术观念不同而互有相轻时,视自己与吴让之则为同一:“弟子书,视让老则同而异,于何(绍基)、许(乃普),则风马牛之不相及矣。”(《致寝惺函》)同时还对何绍基于吴让之的丑诋表示出忿忿不平。二是赵之谦于同治三年托缪芷汀寄吴让之一信并赠以《文殊经》,信寄出后就自信的告诉好友魏稼孙“(吴让之)于弟则有引之为友者。”(《致魏稼孙函》)可是直正至次年夏日仍不见有吴让之回信,自负至极加之视吴让之为知己的赵之谦心里自然不是很好受,同样在给魏稼孙的信中又说道:“让老昏愦甚,竟无回音。去岁送一纸《文殊经》,亦不言已否收到,奇极。”焦急、不安,甚至有点埋怨的形象跃然纸上。可见在赵之谦而言吴让之在其心中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同年八月当赵之谦收到吴让之的回信及寄来的印稿立刻转怨为喜:“吴氏印稿一一祗领,大扩见闻,感谢不次。属刻两印,仅刻以赠金石交。唯心高手硬为愧耳。”(《致王侣樵函》)这里反倒看不出他自负恃才的性格了,而是谦虚敬服之语。

以上所言由吴让之为赵之谦印稿作序说起或许道之太远,那么不妨再回到同治二年,是年十月魏稼孙辑吴让之印稿二十方,携至京城示赵之谦,“分定内外篇,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撝叔谓:‘吾二人所定,不必当让之及后印人意,此十中之一,亦不必强合。’既而,撝叔为文弁首。”(魏稼孙《跋吴让之印存》)赵之谦在这里认为与魏稼孙一起共同分定“不必当让之及后印人意”,一方面说明赵之谦对自己的自负和对好友魏稼孙眼光的认同,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吴让之的态度。“不必当让之意”其实在赵之谦看来,由自己来分定恰恰正是当了吴让之的意。至于不必“当后印人意”则更是认为将来之印人未必识吴让之,至少不能比之自己。赵之谦在分定时还认为“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心中仍然叹服,以为“此十中之一,亦不必强合”赵之谦必然想到吴让之应酬之作不可避免的现实情况,故这句话中多少有些体谅之意。而以赵之谦的个性,让他说出这种话来实属难得。

赵之谦、魏稼孙分定完毕,赵之谦作《书扬州吴让之印稿》以为弁首。此文赵之谦有对篆刻提出了皖浙巧拙之论,认为“今让之所刻,一竖一画,必求展势,是厌拙之入而愿巧之出也。”表面上看这里似乎有排吴让之的嫌疑。对此魏稼孙在《跋吴让之印存》中希望为赵之谦有所开脱:“(撝叔)论皖、浙印,条理辨晰,见者谓排让之,非也!……让之虽心摹手追,犹愧具体,功力之深,当世无匹。撝叔谓手指皆实,斯称善鉴。”其实赵之谦非真排吴让之,他说吴让之厌拙之入而愿巧之出是为了说明吴让之不是对“杭四家”中的蒋仁存有偏见:“让之不信山堂(蒋仁),人以为偏,非也。”(赵之谦《书扬州吴让之印稿》)进而以拙巧之论指出吴让之审美上的偏向才是不信蒋仁的原因所在,而不是盲目的排斥。虽然盲目的排斥和因审美上的偏向而产生对艺术作品的品鉴都是不应该的,但两者性质具有明显的不同,前者比之后者更不应该,其错误更低级。故赵之谦之此言此论反而可以读成为吴让之解围之语。

既而,赵之谦又在序中以作诗为比,以吴让之为“譬窭人子”,赵之谦自比为“譬粱子弟”,道出与吴让之篆刻之异,虽然可能由此产生认识和审美上的偏好,但两者都是真知篆刻的,所以比喻之后才有“别秦以来刻印巧拙有精解,其说微妙,且有让之与余能为之不能言者。”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他们都能品味艺术深处,而艺术之认识深处太妙,妙而有不可言者。赵之谦视自己与吴让之对这种“不可言”的妙都是能体味到的,并且在于具体的实践上也能表达妙的境界,是为“能为”。对于艺术上自视甚高的赵之谦而言,若能引得吴让之为知己,真是夫复何求。

以上总总,不难看出赵之谦对吴让之是敬服的。举当时印家,赵之谦心里认为只有吴让之是可以与自己相提并论的。在水平上吴让之“手指皆实”,功夫深厚。在风格师承上与赵之谦同宗邓石如,虽嫌其“谨守师法”,但功夫弥补了这个。况且赵之谦对自己艺术风格相近者又多怀亲切感,如对清代一位叫张婉钏的作品推崇备至,“国朝书家无过阳湖女士张婉钏名绝英,郑僖伯以后一人也。”(《致寝惺函》)而事实上,张书水平只是一般,在清代也不过三四流。这里很大原因是赵之谦楷书从魏碑出,且尤爱《郑文公》,而张书正是学《郑文公》者。那么对于吴让之的篆书乃至广意的书法而言,赵之谦都是表示“同而异”的态度就可以理解了,更何况吴让之的篆刻又是同师邓石如呢?故而,考察赵之谦对吴让之的态度一方面是更加深入了解赵之谦书风、印风的借鉴、变革、成型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对于作为性格异禀的赵之谦也得到了真实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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