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宜春5月14日电(通讯员苏艺 许颖)近日,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在辖区一乡镇走访时,得知该乡镇一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而该企业负责人彭某某并未得到立案查处。得知此情况后,袁州区检察院即派人到相关部门查阅相关处罚台账时发现,相关部门仅对彭某某做了行政处罚处理,并未将彭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彭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此,袁州区检察院遂向该部门发出建议移送函,督促该部门移送本案,后彭某某被立案。 据悉,今年以来,为便于及时掌握生态领域违法犯罪的线索,袁州区检察院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集公安、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环保联席会议,搭建生态环保安全监管网络。该院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在依法查处危害环境资源安全案件过程中,发现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线索移送后,应及时审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立案,并通知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不予立案,并说明不立案理由,书面通知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同时,该院在获悉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环境的案件线索后,派员提前介入,跟踪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做到提前介入、个案监督常态化。 至今,该院共监督立案2件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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