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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椒江区五水共治执法大队在椒江农场七条河附近,查处一家直排超标生产废水的废塑料清洗回收作坊,并将该作坊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
这家小作坊无办理环保有关手续,没有配套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场地内地面四周污水横流......
地面未做任何防腐防渗硬化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环保设施处理部分通过地面渗漏排至地下,大部分废水通过水泵直接排至场地北侧七条河边上自挖的水坑内,水坑内积满混浊污水,该水坑四周均未采取防腐防渗硬化措施,导致部分废水通过渗坑渗入地下。
水坑未做防腐防渗措施,废水直接渗透至地下,执法人员采集水样。
废水抽样监测显示该水样悬浮物指标为863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该负责任孙某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鱼缸的水浑了,可以换掉,但环境污染了,挽回的成本太高。留住碧水蓝天,不仅是环保部门的职责,更是社会上下的共同责任。
拘留!因他直排废水......今年以来,温州全市上下打响了一场“剿灭劣V类水”歼灭战。鹿城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查处各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助推劣V类水剿灭行动。
近日,鹿城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接到群众线索反映,鹿城区藤桥镇上戍支岙村戍浦南路一家喷塑加工厂存在私排废水污染环境的情况。
接警后,警方联合鹿城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藤桥镇上戍支岙村戍浦南路一家喷塑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
据悉,戍浦南路那边都是居民住宅区,该厂房设在居民住宅区后面的院子里,占地大概五百来平方。
检查人员到达该厂房时,厂里五六名工人及老板娘陈某正在进行加工作业。在厂房的一处角落民警发现,四五平方大的地方摆放着三个水桶,边上有一个水槽,均盛满液体,地上有两个10厘米左右深的小洞。
执法人员在现场勘察发现,地面上也是有水冲刷过的痕迹,里面也有水。
水桶、水槽及地漏中的不明液体究竟是什么?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拿出专用试纸对其进行初步检测,监测到的PH值显酸性,可能有重金属超标的迹象。于是,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厂房里的废水一一进行取样,寻找废水排放的去向。
通过实地勘察和询问,执法人员发现废水并未进行净化处理,而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地下。经进一步检测环保人员从现场提取的废水中样本,发现锌含量达266mg/L,超过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200多倍。
随后,警方立即传唤陈某和员工唐某甲等四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喷塑加工厂的负责人陈某夫妇均为藤桥当地人,其开办的喷塑厂主要对各类五金件进行喷塑。五金件表面除油工序需要酸洗时,陈某夫妇会将这部分五金件放置在厂里的酸洗处,并雇佣员工唐某甲、唐某乙、罗某具体操作。
该企业未经审批,且没有污染治理设施,陈某夫妇在明知操作过程中会产生废水的情况下,仍将未经处理的废水任由员工倒入地漏中,直排到下水道,行为比较恶劣。目前,四名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劣V类水剿灭行动中,打击涉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是公安的主业。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个别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知之甚少。针对类似的涉水环境污染案件,鹿城警方强化打击力度。今年3月份以来,鹿城警方共打处涉水污染企业6家,共对10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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