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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研讨会召开,严格控制在用车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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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研讨会召开,严格控制在用车排放污染
  本报讯 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支持下,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近日组织召开研讨会。与会专家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认为制订和发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非常重要 ,也很及时,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建议,与新车相同类型的在用车,其排放限值应不低于新车国Ⅱ排放限值,并逐步与新车排放限值相一致;与新车相同类型的在用车,其排放检测评价方法及要求应该与新车排放检测评价方法相一致。

  专家认为,当前标准对在用车限制较为宽松,使得很多在用车持续高排放,严格控制在用车排放限值,应当成为现阶段防控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重点之一。

  从2016年底开始,启动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已经在北京市域内禁行。因此,对在用车实行国二标准,既在当前基础上缩紧标准限值,也为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逐步缩短在用车和新车排放限值的差距打下基础。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律专家孙佑海认为,应以适当的措施鼓励机动车低能耗、低排放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应用,从而科学、有序地推进机动车相关技术革新。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原秘书长刘蕴、四川大学教授陈耀强、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等表示,应建立第三方机动车排放技术评价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技术评价的公信力。通过科学检测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从而杜绝机动车排放数据的造假行为。

  张倩
-《中国环境报》-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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