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征求意见 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本报记者徐卫星北京报道 由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研制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下简称《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明确,工厂应依法设立,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根据《评价通则》意见稿的描述,绿色工厂指的是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绿色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实施绿色制造。而已有的相关评价要求大多集中在绿色工厂的某一方面,评价结果相对片面。本标准以现有相关评价指标和要求为基础,以综合性、系统性为原则,研究建立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绿色工厂评价模型,旨在给出绿色工厂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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