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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热议] 广西头条|村民为了喝一口干净的水,26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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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将速生桉种在水源地,对水源地的生态和水资源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6名村民砍伐桉树后被捕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黄冕镇幽兰村某屯大影冲、大岭山上的速生按树苗被损毁大约350亩。详情:余某将速生桉种在水源地,对水源地的生态和水资源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属违法行为。这一件事情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于是5名村民带领其余的村民用自己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最后捍卫用水安全、捍卫自己基本权益的村民被捉了。
2018年2月2日,广西森林公安的微信公众号有这样一则新闻(如下图):
群众故意毁他人的速生桉树苗,固然是违法行为。探究背后,为什么26名村民要做这样损人费力的事情呢?调查结果是这样的:主要行为人因不满本屯村民余某将速生桉种在水源地而组织村民损坏速生桉树苗。众所周知,速生桉会对水源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整个村民的生活用水。在巨大的压力下,报道称:参与破坏速生桉幼苗的村民纷纷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该局已抓获嫌疑人26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这起事件中,余某将速生桉种在水源地,对水源地的生态和水资源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属于违法行为。在没有当地政府对这个违法事件进行处理时,这场因饮用水安全而引起的纷争在所难免。于是5名村民带领其余的村民用自己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是树苗被拔了后,警察办案就积极了。

为什么犯罪嫌疑人有26人之多?难道这么多人都是刁民吗?

若不是逼急了,26名村民为什么聚集起来费力去砍伐350亩桉树林,毁坏速生桉树苗25434株?

据鹿寨人鹿寨事公众号评论区,网名为一只大妖的人愤怒地说,当初树还没种和刚种下去的时候,村干部和村民就曾多次上访找相关部门处理,均无果。

水源地种植桉树属违法行为
根据2017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条例,广西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包括速生桉)。

破坏水源地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二级保护区以内或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用材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或者更换树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按照种植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罚款。

一起因“水”引发起的群体性事件,其间并没有谁是受益方。事件的始作俑者余某损失了几十万;村民被捉进了监狱;生态自然惨遭破坏;鹿寨县政府不顾民生,只顾抓人的行为势必也会加深政府与民间的隔阂。在水源保护区种植桉树,如果得到林业部门和水务局的及早制止,这样"可喜可贺"的新闻便不会出现。

近年,虽然有众多的桉树无害论出现,但广西、广东等多地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旦水源地种上了桉树后,不仅严重影响到水土保持吗,还可能会污染水源,破坏水质。

在全村人喝水的地方种桉树,最终受苦的是老百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今天,我们希望广西省水务局能加强水源地的管护;广西森林公安能依法处置水源地开发种植桉树的行为;广西纪委能透过此次事件,严查其中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挽回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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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刘老师 发表于 2018-2-16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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