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6月4日电(汪晓涛、通讯员官黎明)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为保护绿色生态环境、服务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贡献。 针对从2014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木材的商业性采伐的规定,兴隆林区检察院大力加强对政策以及违法违规采伐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宣传解读,并随同当地林业局9个检查组深入作业现场,跟踪督查,死看死守,对伐区设计审批管理、伐区采伐作业监管、木材运输销售监管、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等进行严格检查。 2013年起,双鸭山市检察院成立了环境保护监督调研小组,认真调研、梳理群众反映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并深入到社区、乡镇、学校和中小企业等进行走访,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
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同时,双鸭山市检察院还对部分案件(如盗伐林木等),积极提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责令被告人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结合办案,系统分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发现生态环境监管和保护方面的问题,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取得成效,还百姓一个碧水蓝天。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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