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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基层环境综合整治推出党员“正负面清单”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扬州一怪姚大鹏    时间: 2017-7-8 18:43
标题: 上海基层环境综合整治推出党员“正负面清单”制度
上海基层环境综合整治推出党员“正负面清单”制度
  新华社上海7月5日电(记者李荣)上海正在全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及以“河长制”为主要手段的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近期,沪郊金山率先推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补短板先锋行动的“正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党组织和党员应该“带头干什么”和“不准干什么”。

  金山区委介绍,在最新推出的“补短板先锋行动正负面清单”上,正面清单列出了党员“五带头”:带头服务大局、带头宣传引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遵章守纪;负面清单列出了党员“五不准”:不准坐等观望、不准打探说情、不准煽动群众、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权谋私。

  在两张“清单”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对“五不准”逐条作了明确:不准在整治中讲条件、拖后腿,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开脱,或非法干预,严禁通过各种关系干扰整治;不准歪曲、诋毁整治政策,煽动他人阻挠对抗整治工作,严禁恶意炒作、造谣生事;不准虚报瞒报漏报违法违规事实,严禁妨碍整治和回潮现象发生;不准收取整治对象财物,搞利益输送或交换,严禁吃拿卡要。

  据了解,两张“清单”以文件的形式,对金山全区党员践行环境补短板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正在学习并且作出承诺。金山区委明确,要将党员落实两张“清单”的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五不准”负面清单执行不力的,视情形列为“不合格”等次。

  此前,上海金山区还出台了防止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综合执法的规定,明确禁止领导干部以任何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环保、安监、水务、公安消防等执法机关或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展的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施加影响或压力,在干部制度上为整治的推进保驾护航。
-《新华网》-2017-7-6


作者: jt214024    时间: 2017-7-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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