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论坛 - 中国环境保护网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4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区域环评的实施是否还有必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清华刘老师 发表于 2017-8-15 08:2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国家现行的环评导则有建设项目体系和规划环评体系两套体系,区域环评夹在其中,不归入如何一套体系。从大环境来说,国家层面已经基本不提区域环评一说,是否可以认为区域环评及其导则应该退出历史舞台呢?
个人认为,区域环评主要对象为工业园区类型项目,完全可以把现行区域环评导则作为规划环评体系中工业园区或者区域开发类导则这一类别重新修订,颁布后取消区域环评导则,使之符合现行环评导则体系。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为环境保护法和环评法)的修订中进行调整,使区域环评作为规划环评的一个类别。这样,区域环评的实施更有法可依,实效性相对较强。
就目前实施的区域环评导则来看,将其作为某个工业布局混杂的区域的后评价或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综合治理方案等的指导性技术依据相对更有实用性一点。相反,目前国家对后评价、跟踪评价等没有一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建议就后评价、跟踪评价等出台相关导则或规范。

分享到:  !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q!!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q!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wechat_share!!wechat_share!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环境保护网 ( 湘ICP备11011689号

GMT+8, 2024-4-26 20:4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