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黄河大峡谷。资料图片
银川市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20日在宁夏率先向全社会公布市级河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当日召开的银川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银川市将通过推行河长制,保障全市重点河湖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只扩不缩、只退不占,水污染形势总体遏制向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市辖三区两县一市已启动河长制工作,编制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同时,拟定河湖名录及河长工作制度、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办法、管理考核办法、投诉举报受理办法、信息公开报送办法。 按照河长制职责任务要求,明确了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大任务。按照分级分段管理原则,全市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和政府其他领导、各县(市、区)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对全市65条沟道和128个湖泊分级制定名录,由23位市级河长“认领”,将治理、管护任务具体明确到36个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河长办设在市水务局,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办、水务、环保、住建、城管、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为强力推进该项工作,银川市强化考核问责,对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等失职失责行为,将严肃追责。 河长制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银川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河湖管理保护现状调查和河湖健康状况评估,划定已实施治理的河湖管理范围。 ●到2018年底,银川市列入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的河湖水质提升到Ⅳ类及以上;全面清理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 ●到2020年底,黄河银川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以上;艾依河、阅海等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及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探索“河长+警长”机制 银川市将充分发挥公安、城管等综合执法作用,积极探索“河长+警长”机制,建立健全河湖治安管理责任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力为水环境保驾护航。 投诉可拨打12345和12369 银川市充分利用12345和12369平台,解决河湖“管、治、保”问题,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同时,细化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将履行河长责任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问责追纪挂钩。 (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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