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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这个专家库“缺人”啦,有识之士快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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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杨老师 发表于 2017-7-18 19: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司法局
关于遴选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构评审专家的通知
津环保法﹝2017﹞4号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6〕101号),市环保局、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本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天津库)专家。选入天津库的专家,同时作为京津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领域
天津库下设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近岸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等8个领域的专家库。
二、专家条件
入选天津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审判、检察、公安等工作并熟悉相关鉴定业务;
(二)从事或参与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和地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制度与技术规范;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健康状况良好,可以参加有关评审、评估和培训等活动。
三、工作内容
入选天津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
(三)承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可自愿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交申请表(请访问天津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下载  链接:http://www.tjhb.gov.cn/news/notice/201707/t20170718_28424.html和证明材料,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邮寄至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电子版请一并发送。
市环保局将会同市司法局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环保局法制处闫文涛
  电话:(022)87671549
  传真:(022)87671585
  邮箱:tjhbfazhichu@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编: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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