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市政府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列为16件为民办实事之一。2017年2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4号),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全市35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替代)。
截至7 月3日,各县区、高新区、南部山区共完成燃煤锅炉淘汰214 台、783.35吨,完成率66%(以台数计),其中集中供暖4台、8吨,煤改气96台、477.05吨,煤改电26台、35.2吨,直接拆除17台、40.62吨,替代方式待定71台、222.48吨;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2 台、6733吨,完成率47%(以台数计)。
部分县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进展偏慢。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南部山区、天桥区、历城区完成率分别为14%、28%、40%。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各有一家需要超低排放改造的集中供热企业,目前均未完成。章丘区、历下区完成率不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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