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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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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太原3月4日电(马旭心)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2014年山西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确定:全省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全省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2%以上、4%左右。山西制定的《山西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广泛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等11个相关单位的意见,近期将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据了解,2014年应完成的任务共20项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重点推进淘汰建成区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1000台。完成电力企业新建、改造脱硫设施1089万千瓦、新建脱硝设施580万千瓦、改造除尘设施1033万千瓦的治理任务。完成钢铁企业2100平米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41500吨/日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设施建设任务。完成443蒸吨/小时规模的其他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任务。

除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958座加油站、11座储油库油气治理任务外,各市要完成全部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完成更新1100辆公交车、1200辆出租车工作;完成2000辆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完成工业行业1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4万辆。




二级企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每个设区市市区创建2条以上省级保洁示范街道,所辖的县(市)创建2-3条省级保洁示范街道。完成2-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电力、钢铁、水泥、焦炭等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30万千瓦、300万吨、100万吨、600万吨。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万千瓦,建设200座加气站。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民用散煤。完善2011、2012年已开工1250万平方米中尚未验收的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做好2015-2017年再完成2000万平方米任务的前期工作。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4.6%。

完成11个设区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完成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燃煤采暖锅炉除尘改造任务的35%,完成20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10家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用燃气新建或改造114万千瓦发电机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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