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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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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环保局

(2017年6月 9日)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

2017年3月3日至31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件187件。5月8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整理交办了全市49个方面(不含宿松县)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主要包括老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集贤关等区域性污染、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工业企业污染、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4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安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5月16日至21日,下沉督察我市期间,中央督察组重点关注了长江大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整治、长江岸线规划和保护、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和沿江湿地等方面的情况,先后检查了城区二、三水厂和潜山、望江部分乡镇取水口,望江武昌湖沿江湿地保护区、宿松华阳河湖群保护区,岳西县鹞落坪、古井园自然保护区和妙道山森林公园,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石塘湖备用水源、黑臭水体、垃圾焚烧厂等有关问题并调阅了相关资料。询问了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港航等12个部门负责人。中央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信访件304件,主要涉及“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农业养殖、非煤矿山、城市污水等方面环境问题。

根据安排,现将我市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环保工作上台阶的指导思想明确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已经对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工作做了周密安排。魏晓明书记明确指出“环保督察就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得机遇”,先后现场督察集贤关环境综合整治、谷桥大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小汪家冲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以及曙光化工整体拆迁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了各县(市、区)和经开区、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并签订责任状,明确要求49个突出问题5月底前要整改完成90%以上,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高质量办结。同时强调,要强化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过程问责,通过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问责问效,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全市环保工作上台阶。陈冰冰市长专程到市环保局调研,安排迎接督察工作,按照统筹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部署开展城区“六废”共治工作,多次调研石塘湖备用水源地建设等重点环保工作。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各地各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

二、精心准备,主动配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

2月下旬,市政府即组织6个互查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和市经开区、高新区全面开展了环境问题互查,向各地共交办227个问题,确定经信、住建、水利、农委、环保等部门6名分管负责人分别领衔跟踪督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针对城区重点企业环境问题,从去年开始,督促安庆石化、华泰林浆纸、时联化工、兆丰印染、曙光集团、皖能中科等16家重点企业分年度制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方案,持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同时,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指导推动潜山华业、望江舒美特、太湖金张科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域重污染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整治。与中央环保督察同步,从4月26日起,市环保局抽调系统内12名业务骨干,分4组对城区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不间断排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将突出问题解决在中央督察关注之前。督察期间,市领导亲自指导和参加环保执法“零点行动”,一共开展6次。这一系列整治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针对城区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访投诉很少。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工作保障方案,成立了以张君毅常务副市长、宋圣军秘书长为组长,江兴代秘书长为执行组长的协调联络组,抽调18人在市环保局集中办公。同时,以年初环境问题互查工作为基础,成立6个包保督察组,各对应2个县(市)区(含市经开区、高新区),包保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信访件核查,对督办报结事项,实行包保督办人与属地政府捆绑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6名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办责任制。

三、借督察东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先后分15批次提交61个方面相关材料900余份;市环保局配合省核查组现场核查整改39件;市环保信访核查组和包保督办人先后现场核查整改问题276件。下沉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配合中央督察组现场督察城区和望江、岳西、潜山县21个点,询问12个市直部门和6个县(区)有关单位。中央督察期间,市协调联络组共编发信息专报31期,上报工作信息301条,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突出整改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285次,信息报送量居全省之首。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实行日报制。市协调联络组的工作得到了省协调联络组的肯定。

对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单销号、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效明显。目前,全市49个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46个,老城区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城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备用水源地建设3个问题计划年内完成整改,达到5月底前完成90%以上整改任务的省考核要求。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87个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督察期间,共分31批交办我市信访投诉30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环保督察有力推动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集贤关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变了安庆北大门多年脏乱差的面貌,关停了一批小散污企业、整治了采石头宕口、拆除了长期废弃的厂房和设备,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提升;马窝污水处理厂收水主干管网本月底前能修复通水;城区二、三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备用水源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石塘湖水质初步改善;城区曙光精细化工厂区启动拆迁并已达到去功能化要求,年内完成拆除;集贤关老红旗水泥厂月底前完成拆除;白暨豚水泥厂、盾安民爆整体搬迁工作加速推进。岳西县关停了鹞落坪、古井园自然保护区内17座小电站;桐城市小电镀加工企业整治清理工作得到巩固;怀宁县关闭96门小石灰窑,月山、石镜石材加工区域性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望江县拆除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和船舶。强力推进安庆石化、华泰林浆纸、望江舒美特、潜山华业等一批重点企业完善和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56个,仅大观区就关停取缔小塑料加工企业63家。全市企业环境保护整体水平有新的提升。

督察既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大大增强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广大群众对市委市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和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表示满意,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问题一: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有关责任人员受到追责问责,以否介绍这方面情况?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了一批相关责任人。

根据《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制定了《安庆市环保督察整改问责暂行办法》,根据市协调联络组和市环保局提供的问题线索,对怀宁县矿石资源加工企业区域污染问题、望江舒美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马窝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不完善问题、宜秀区大桥开发区大寨沟水污染问题、桐城市小电镀企业污染问题等5个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问责24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5人。据统计,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已处理有关责任人共计134人,其中免职7人、党纪政纪处分30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谈话11人、约谈79人。

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市环保局集中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处重罚环境违法企业。今年已关停取缔各类污染企业119家、责令整改527家、对151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措施,立案处罚215家、罚款378万元;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10人。

问题二:中央督察结束以后,环保局对进一步巩固督察成效做何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在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和土壤三大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高标准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对49个突出环境问题以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实行一案一档、对单销号,并跟踪核查,严防反弹。

二是趁环保督察之势,举一反三,立即启动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月”行动,从6月6日开始,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以化工、火电、造纸、印染、水泥、污水处理厂、垃圾发电等行业为重点,集中排查全市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真正建立起“一企一档”规范化监管,真正实现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引入第三方专业治理机构同步开展全面达标排放评估,从工艺升级、设备改造、污染治理等方面,分行业、分企业量身定制整治方案,跟踪评估整治成效。先行开展城区重点企业综合整治,探索积累第三方治理经验后,7月份在全市推开。

三是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将从严执法贯穿环境管理全过程,将“零点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对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将运用好刑事措施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作为重要选择。不断提升环保能力,加大针对臭气、挥发酚等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投入,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以扎实工作巩固环保督察成效。

四是协调督办好综合性环境问题的整治。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老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天朋屠宰厂选址搬迁、落实规划环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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