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昆明4日讯(记者 丁树勇)8月2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云南省办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已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问责64人。 7月12日至7月19日,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进驻宁夏、内蒙古、江西、广西、江苏、云南、河南、黑龙江等8省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通报显示,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工作以来,截至8月1日,共向云南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其中,来电举报451件,来信举报34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截至8月1日18时,己办结243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对查证属实的案件,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调查处理,据初步统计,责令立即改正62家、限期整改63家、立案查处39家、立案侦查2家、限产停产4家、关停取缔15家、约谈181人。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对6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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