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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垃圾强制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将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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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怪姚大鹏 发表于 2017-6-5 15: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垃圾强制分类:个人未按规定投放将罚50元
2017-06-04 18:21:56     来源:羊城晚报

  深圳迈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昨日,深圳市、区城管部门联合举办“全民分类时代 邀您共同见证”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全市共分为1个主会场和10个分会场,多位市民共同见证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发布。据了解,对于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在深圳中心书城北广场主会场,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杨雷介绍,即日起至6月底前,相关部门将会把《指引》发放到深圳市每个家庭,以引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目前,深圳市、区城管部门正在加速推进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范设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住宅区分类投放设施

  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投放点:每个住宅区(城中村)应至少设置1个,确实没有合适地点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

  废旧织物投放点

  玻金塑纸和有害垃圾投放点

  其他垃圾投放点:每个住宅区(城中村)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对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后处理

  大件垃圾、年花年桔 废旧织物、玻金塑纸:由各区城管部门委托的专业企业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处理

  有害垃圾(电池、灯管):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委托的专业企业进行单独运输、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其他垃圾:由各区城管部门委托的专业企业负责收运,运往焚烧或填埋处理

  ●未按规定投放将受处罚

  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处5000元罚款。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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