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在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后做出的相应修订。新修订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共七章一百一十六条,主要从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在新条例实施后,对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将加重处罚,从提高处罚幅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建立排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双罚制等方面增加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该条例的修订和出台,将为我县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县环保局已经组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学习,将该条例的精神融入到工作中去,实现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以实际行动助力城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教人员也将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该条例,鼓励更多的热心市民自觉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队伍中来。
(通讯员 胡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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