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指南
贴士
建设单位或个人
如何简单快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下面为您来介绍。
1一【】【】
准入条件
(一)产业准入
1.内资项目: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请参考《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政策。
2.外资或合资项目: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请参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相关政策。
(二)区域红线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特别强调: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选址、选线、布局必须符合顺义区区域、流域和城市总体规划。利用现有构筑物作为经营场所的,其规划用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应一致。
(三)行业总量
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环发〔2015〕19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补充通知》(京环发〔2016〕24号)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2
手续办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所属环评类别,不在名录内的行业不需要环评审批。
(一)登记表备案项目
网上申报:请通过360安全浏览器登陆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syhbj.bjshy.gov.cn/)→点击飘窗“登记表备案”→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通知”→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并按照提示进行备案,备案回执即时打印生效,建设单位方可携带备案回执、相关材料办理其他单位所需的手续。
(二)报告表及报告书项目
报告表或报告书项目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环评机构编写环评报告,在京第三方环评单位名单可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查询。请携带以下材料到顺义区环保局103室或顺义区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进行材料的审核咨询。
需要您递交的材料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立项批复文件。
2.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报告书。
4.治理方案或治理合同。
5.拟建项目实施地点地形图,图上应标出拟建项目周围情况。
6.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3
环评批复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