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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处罚两家出借资质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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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怪姚大鹏 发表于 2017-4-12 09: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评爱好者网提示您,本文核心内容主要有:

1、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出借环评资质8年,被环保部罚款3万。

2、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违法出借环评资质责令限期整改一年。

正文: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违法出借环评资质遭到环保部处罚。环保部在今天公开的对两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透露,环保部对两机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一年。

据环保部介绍,经调查核实,2008年至2016年,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将环评资质出借给核工业二九○研究所环评组使用。该研究所环评组以“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环境科研所”名义开展环评业务,编制多份环评报告。

环保部认定,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环保部决定对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一年。

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将环评资质出借给个人使用,并编写了《莆田市“正鼎·澜天”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荔城区畅林片区一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泰宁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行为同样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依据与处罚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同样的法律依据,环保部决定对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一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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