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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技术要求(试行)》是针对生态地球化学评价中所采集的土壤、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土壤溶液、生物、有机污染物等样品元素和指标分析的需要,在广泛收集国内外资料基础上,参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分析方法试验成果,制订的一套适用于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样品分析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土壤样品中元素有效态和浸提性分析;土壤样品中元素形态分析;土壤、水样品中元素价态分析;生物样品分析;水样品中元素全量分析;土壤、水、生物样品有机污染物分析。 本技术要求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湖北省地质调查院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叶家瑜 李锡坤 刘棕 熊采华 姚岚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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