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论坛 - 中国环境保护网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830|回复: 0

补充道德制度几个神奇和不可思议的变化

[复制链接]
唐忠辉先生 发表于 2018-8-16 16: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天之内根除污染,第二部》连载38
    再讲解一个道德制度的神奇和不可思议的自动过滤技术所导致的变化。比如在前面,我们研究过,如果用法律制度来拦截和制裁任何排放一滴污水的行为。就需要把人类正常生活当中的许多能够产生排污的行为进行过滤,比如洗衣服,做饭,搞卫生,拖地,洗汽车等等行为。因为法律制度不可能去制裁这些人类正常生活行为,所以必须要进行过滤。而法律制度是不具备这种过滤技术的。因为如果用法律制度来进行过滤的话,就是要给每一滴污水做好标记,证明这滴污水是来自哪里?是来自企业,还是来自家庭生活,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法律制度不具备这种过滤技术。
    神奇和不可思议的事,道德制度具备这种过滤技术。因为99%的人反对企业排污,所以企业排污将会被拦截和根除。百分之百的人都会有生活排污行为,也就是正常生活污染。所以所有的人并不反对生活污染。但是当生活污染流向河流,污染大自然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反对这种污染。于是,百分之百的人都会要求政府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实现零排放。于是政府就进行招标。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实现零排放。同时向每一个居民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同时也保证了,每个居民在使用任何一个河流的水都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也就是说,在道德制度下,老百姓交了污水处理费用之后,任何地方的水都是无毒的。这和法律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法律制度并不具备拦截和根除污染的作用和功能。所以在法律制度下,每一个老百姓同样要交纳污水处理费。但是不同的是。他们所交的污水处理费是交给自来水厂,为什么要交给自来水厂?那是因为所有的河流都是有毒的。有毒的河水经过自来水厂的处理后才有可能没有毒而流向居民家庭。
    所以在两种不同的制度下。老百姓同样交的都是污水处理费,但是结果却完全是相反的。一个是所有的河流的水,都是可以饮用无毒的,另一个是所有的河流的水都是有毒的,都是不能饮用的,非要经过自来水厂处理后才会无毒。所以哪一个制度是根除污染的?哪个制度是无法根除污染的,人类的智商能够分得清楚吗?
    再讲解一个神奇和不可思议的变化,叫攻守易势。
    任何一个矛盾和纠纷,或者是官司诉讼,都会由进攻的一方和防守的一方,或者是原告和被告组成。
    在法律制度下,对于任何一起污染诉讼,老百姓一定是原告,排污企业一定是被告,为什么呢?是因为企业排污,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是属于进攻的一方,老百姓的利益被侵害了,是属于防守的一方。所谓防不胜防,老是防守的一方,怎么可能会打赢这些战役呢?所以,处处防守失败,污染诉讼就连续不断。
    神奇和不可思议的是,在道德制度下,就完全攻守易势了。也就是说,老百姓会成为进攻的一方,而企业就会成为防守的一方。
    因为在道德制度下,老百姓既是原告又是法官,所以老百姓可以轻易的赢得任何污染诉讼。所以老百姓可以获得高额的诉讼请求。面对排污企业,你想要罚款它100万还是几百万,1000万还是几千万元,都可以成立。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无数的老百姓都去检查企业有没有排污情况,而成为进攻的一方。这个时候,企业就被迫成为防守的一方,用废水池来饲养水母和娃娃鱼。并且要养活它们,才算是防守成功,或者是企业主亲自喝下企业排出的废水来证明,企业没有排污,才算是防守成功。请问在这样的进攻和防守下,污染在哪里?在不知不觉中,污染在一夜之间就被根除了。所以道德制度可以实现,在一天之内根除污染,就不知道人类的智商能不能够看懂而已。
    我再讲解一个道德制度的神奇和不可思议的变化,叫标准一致。
    我不知道人类在治理污染过程当中,有没有搞清楚一个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无数的企业都要冒着被罚款的风险而去排污呢?估计人类的智商是搞不清楚这个问题的。其实是非常的简单。实际上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法律制度的陷阱。因为法律制度是需要靠法官或者是环保局长来对付污染的,这就会因为各个地方的法官和环保局长的能力,品格,素质等等的不同而出现在控制污染方面的力度有大小不同。在污染控制不严格的地方的企业因为可以大量排污,而减少了处理污染而降低了商品生产的成本。使得商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使企业能够生存下去。而在污染控制很严格的地方的企业的情况就正好相反。这些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要减少处理污染的成本,也就是说要不断的排污,哪怕就是要不断的罚款,也要不断的排污。
    不知道人类的智商看出来了没有?因为各个地方控制污染的力度不同,所以就一定会出现所有的企业,哪怕就是冒着被罚款的风险,也要不断的排污,因为是为了生存。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就是要实行所有的地方的控制污染的力度要一模一样,要实行同样的力度,标准一致化。这在法律制度下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个管理者的能力,品格,素质是有差异的。所以每一个地方对污染的控制的力度是不一样的,所以法律制度无法实现标准一致化。所以这也是法律制度的一个陷阱,只是人类一无所知而已。
    如果是使用道德制度的话,就会出现神奇和不可思议的变化,这个陷阱会消失。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全国各地的所有的老百姓,对金钱的渴望都是一模一样的,非常的标准化,都希望发财。老百姓发财的欲望,渴望巨额的罚款,而带给企业,因为排污而产生的压力也是一模一样的,非常的标准化,使得所有的企业都不敢排污。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可以实现因排污而获利的,都会因为老百姓巨额的罚款而使得排污受到无法承受的损失,而形成所有的企业标准一致化的都不敢排污。这样全国各地的企业,在生产成本上起步都是一样的,非常的公平,都因为要处理污染,再生产商品。所以使得所有的企业,从此以后,企业之间的竞争都是拼的是商品的竞争力,而不再是拼的是污染环境,而降低生产成本。也就是说,在法律制度下的那种所有的企业为了生存,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哪怕就是在不断的罚款的情况下,也要不断的排污的这种情况消失了。也就是说污染被根除了。道德制度实现了全国各地的针对污染问题标准一致化。这恰恰是法律制度无法实现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环境保护网 ( 湘ICP备11011689号

GMT+8, 2024-4-19 06:3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