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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河流治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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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怪 发表于 2018-8-11 07: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瑞士莱茵河:保护源头严防水质污染

莱茵河发源于瑞士境内阿尔卑斯山区圣哥达山脉,向西北流经法国、德国、荷兰等9国,全长1320多公里,其中通航里程833公里,是欧洲最繁忙、最重要的河流之一。

为确保莱茵河中下游流域的水质不因源头污染而受影响,瑞士各级联邦政府除了刻意保护好大河源头水系外,专业环保部门还采取特别保护措施,谨防河流上游水质被污染。

记者在采访瑞士联邦政府环境、森林、土地保护局,以及能源、水利地质部门官员西普斯里和塞罗德时了解到,由于瑞士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环境优雅,空气新鲜,旅游业成为瑞士的支柱产业之一,夏季则是一年中旅游的旺季。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景点的深入开发,以及外来旅游人员的不断增多,高山畜牧业的调整和森林的砍伐,阿尔卑斯山区自然环境遭到人为破坏的程度加剧,特别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影响到莱茵河上游夏季汛期的水质。为了保护莱茵河上游水质,维护环境的原始地貌,瑞士各级政府和专业职能部门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一、环保立法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由于兴建大型水利工程和过度开发旅游景点导致莱茵河源头山区森林被大面积砍伐,许多原始地貌被改变,引起瑞士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担忧。瑞士联邦政府先后颁布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特殊垃圾回收与运输规定》、《水资源保护法》、《环保法》、《水体资源免遭污染和空气保洁法》等数10部涉及保护水体的法律法规。瑞士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大江大河源头沿途企业和居民严禁直接或间接将有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的任何物质排放或渗入水体,对有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运输与储存也有相应的立法。同时,对沿江河的企业以及居住国民的水资源分配,水的使用量,对过度浪费水资源的惩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瑞士联邦政府和相关各州级政府部门除了不断将新颁布的各类环保法随时公布在网上外,还将环保教育内容纳入全国中小学校的必修课,并专门开设“人与环境”课程,目的在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莱茵河沿岸企业共同参与保护水系十分重要。瑞士法律规定,企业不准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和生活用水直接排放入附近的任何水体,就连濒河建筑物上的雨水也必须经屋檐排水槽引入地下,再经过处理后才准排入水体。由于实施了严格的水体环境保护法,不仅莱茵河源头,包括整个瑞士的数十条河流,上千个湖泊的水体至今常年清澈透明,所有水质全部达到饮用水标准。

二、努力恢复源头地表自然地貌。瑞士从19世纪中叶起就开始在阿尔卑斯山区雪线以下有利地形区筑坝拦水,兴建水库和蓄水池,然后通过地下隧道把其他山谷的水一并引入进行水力发电。随着环境保护法规的深入人心,瑞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绿色电力支付额外电价,联邦政府对此设计出一套按生态协调模式进行水力发电的指导原则,并先后拆除了各类不合理的工程,建设大片湿地和恢复森林植被,上游河道两岸因水土流失严重而修筑的水泥护坡被重新以草木替代,部分曾被改弯取直的人工河段又被重新恢复其自然河道,政府把消费者所支付的额外电费用来改善和提高已经退化的莱茵河上游河流生态系统。

三、遵守国际协定,自觉护养境内河段。莱茵河流域的9个国家制定了一个莱茵河日常养护“国际公约”,并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部长轮流担任。不过“委员会”只是个民间组织,“国际公约”则是民间行为,多年来,莱茵河流域国家基本上是在自觉地护养各自的河段。瑞士总结的经验是,首先,互不转嫁污染源。严格控制河流流经断面水面,避免上游污染中游,中游污染下游,下游污染河口,河口再污染海洋的恶性循环;其次,谁污染谁受罚。第三,整个流域被视为完整生态系统。在管理上,相关各国注重护养决策会议力求少而精,分工执行会议实而具体。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磋商防污重大问题的部长级会议每年最多召开一次,而且会议费用各自承担,然而讨论具体治理
况,这批常年活动在水质监测第一线的“报警员”遇到水质稍不符合规格就会立即报告相关监测部门,以便迅速检查引起污染的原因,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措施的各个执行部门的会议却每周必须开一次,这样的工作效率非常高;第四,建立大河流域通报员制度。据悉,莱茵河流域现有通报检测站点数十个,设立的在册通报员上百个。这些设立在沿河自来水公司、矿泉水公司、食品加工厂等“用水敏感企业”的通报员,随时都在密切监测莱茵河水质的变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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