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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环评不通过 规划审批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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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怪 发表于 2018-8-1 17:4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曹小佳

  本报讯 战略环评不通过,规划审批不放行。记者日前获悉,四川省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见本报今日二版),规定今后凡未通过战略环评的,规划审批一律不得放行。把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在全省强力推进。

  据了解,四川以省政府文件形式明确提出推进战略环评,在全国尚属首个。这标志着在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四川力争先行一步。

  据介绍,此次出台大力推进战略环评的意见,是四川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基于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已十分突出、亟待解决的情况而做出的重大决定。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从宏观上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定位、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与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问题,避免粗放建设和重复建设;有利于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区域环境容量,防止生态破坏,确保环境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此,省政府出台了推进战略环评的“意见”。

  四川省政府在“意见”中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战略环评主要是推进规划环评,范围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编制的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区域规划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规划等;流域规划包括各级流域开发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包括工业、农业、畜牧、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城镇建设、资源开发规划等。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流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在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进入宏观经济决策程序,纳入“一把手”目标考核,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凡不按要求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或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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