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论坛 - 中国环境保护网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2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态与自然科学] 它们自远方而来,又将向远方而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扬州一怪 发表于 2018-7-20 14:4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闪光鱵
1.2亿年前(早白垩世)第一种棱皮龟类出现,海龟就一直漫游在广阔的海洋中,从未间断。直到白垩纪-古近纪灭绝事件前夕,棱皮龟类在五千多万年的时间内适应辐射,先后产生了古海龟科(Protostegidae)和棱皮龟科(Dermochelyidae)以及十余个属,在那个沧龙横行、鳍龙争霸的年代,它们是仅有的海龟。那个遥远的年代,海龟科(Cheloniidae)尚未诞生,两科棱皮龟垄断了龟鳖类的大洋征程。
白垩纪的古巨龟(A. ischyros)是地球历史上最大的海龟
白垩纪的古巨龟(A. ischyros)是地球历史上最大的海龟
在晚白垩世入海后,沧龙很快便爬上了海洋食物链的顶端
在晚白垩世入海后,沧龙很快便爬上了海洋食物链的顶端
及至六千六百万年前的白垩纪-古近纪灭绝事件,一颗巨大的小行星径直撞向古老的劳亚大陆,激起了漫天尘埃,气候骤变,食物链断裂,马斯特里赫特阶的盛世再难维持。浩劫之中,海洋爬行类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沧龙、蛇颈龙、古海龟所有在灭绝事件前夕盛极一时的类群几乎都就此消亡,地球的面貌为之一新。在灭绝事件之后,地球进入哺乳类与鸟类时代,而棱皮龟科、古杯蛇科、森林鳄科与离龙目四个类群,成了硕果仅存的海洋爬行类。
在这场灭绝事件中,繁盛了3.34亿年的菊石也终于走到了尽头
在这场灭绝事件中,繁盛了3.34亿年的菊石也终于走到了尽头
在灭绝事件后,离龙仍生存了4600万年
在灭绝事件后,离龙仍生存了4600万年
然而,古杯蛇科和森林鳄科在始新世灭绝,离龙也在中新世前期永远湮灭于历史之中。当年,四个类群同舟共济,而现在只剩下棱皮龟了。
九米长的科洛塞古杯蛇(P. colossaeus)仿佛古杯蛇类最后的咆哮
九米长的科洛塞古杯蛇(P. colossaeus)仿佛古杯蛇类最后的咆哮
如今,棱皮龟科也已经走向衰落,到了全新世(10000年前至今),棱皮龟科只剩下一个物种:棱皮龟(Dermochelys coriacea)。这是世界第四大爬行动物(仅次于三种鳄鱼),也是世界唯一的恒温龟鳖类,一身温血使得它成为中光层(水深1000-4000m)唯一的爬行动物。同时,恒温使得棱皮龟不惧高纬,分布区北入北冰洋,南邻南冰洋——换句话说,棱皮龟已经毫无疑问成了分布最广的爬行动物。
即使是在四足动物中,潜水深度能超过棱皮龟的也只有抹香鲸类和喙鲸类
即使是在四足动物中,潜水深度能超过棱皮龟的也只有抹香鲸类和喙鲸类
也许直到5800万年前的古新世,最早的海龟科才真正出现,几乎同时鳄目重归海洋,但此时的海洋已为鼠鲨与鲸所据,爬行类雄风不再,即使下海,多半也只是在浅海活动,难以再续中生代的辉煌。如今,所有海爬中,只有海龟能够在远洋生存,也只有海龟做到了真正的全球性分布。属于海爬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
Allopleuron也许也是海龟科物种,假如这样,这一类群的出现就被提至白垩纪
Allopleuron也许也是海龟科物种,假如这样,这一类群的出现就被提至白垩纪
鳄类在历史上曾多次入海,并在侏罗纪演化出高度适应海生的类群,如地蜥鳄
鳄类在历史上曾多次入海,并在侏罗纪演化出高度适应海生的类群,如地蜥鳄
始新世的C.vicetinus也是一种海生鳄鱼,它的发现地在当时曾是一片珊瑚礁
始新世的C.vicetinus也是一种海生鳄鱼,它的发现地在当时曾是一片珊瑚礁
在海龟科中,绿海龟(Chelonia mydas)与红海龟(Caretta caretta)也许是最为人所熟知的两个物种,但令人所遗憾的是,这也是最常出现在菜场和水族贸易中的海龟,而贸易显而易见是违法的。在种种压力之下,这两个易危物种衰退速度丝毫不亚于极危的玳瑁和肯氏丽龟(Lepidochelys kempii),绿海龟和红海龟的产卵场在四五十年代还遍布中国的海岸线,如今只剩下几处人迹罕至的沙滩,上岸产卵的雌龟偶尔还被吃瓜群众当成搁浅推回海里如果真的产卵被推回去,雌龟也许永远不会在此处产卵,茫茫中国海,又还有几处可供她选择?
如今,红海龟是海龟科的最大物种
如今,红海龟是海龟科的最大物种
在水族馆以及水族贸易中出现的海龟,绝大多数是绿海龟
在水族馆以及水族贸易中出现的海龟,绝大多数是绿海龟
在印度-太平洋区,玳瑁(Eretmochelys imbricata)是唯一的极危海龟,工艺品、标本、食用及水族业等联手将这一物种推向绝境。这一物种被评为极危至今已有21年,CITES公约也将其列入附录一严格禁止国际贸易,但钻空子的人永远找得到空子。玳瑁肉有毒,强烈的毒性曾致人死亡,却无法阻挡食用以外的威胁——而它可能就要因为这些威胁灭绝了。一些人甚至连玳瑁都拿来淡化,然而,所有海龟都无法淡化,淡水中的个体终将在不久后死去。
玳瑁的背甲如星空一般璀璨
玳瑁的背甲如星空一般璀璨
太平洋丽龟(Lepidochelys olivacea)是一种小型海龟,比起棱皮龟,几乎可以用“渺小”来形容。这是中国海域数量最多的海龟,也是中国海域最没存在感的海龟。在世界范围内,太平洋丽龟的数量似乎相当可观,常常集群上岸产卵,但并非处处都是如此,太平洋丽龟的数量近年也在不断削减,而太平洋丽龟受到的关注度并不高。在一些地区,如墨西哥,太平洋丽龟产下的卵有一部分会被迁往保护区人工孵化后放归,印度也正在进行太平洋丽龟的人工孵化(注意不是人工繁殖)放归,以期增加丽龟的存活率。尽管太平洋丽龟如今依然是易危物种,但也许若干年后,人类的努力终将会得到回报。
太平洋丽龟的背甲很圆,可能是最像鳖的一种海龟
太平洋丽龟的背甲很圆,可能是最像鳖的一种海龟
与太平洋丽龟的处境相对应的,是大西洋的肯氏丽龟(Lepidochelys kempii)已经成为极危物种。在所有海龟中,肯氏丽龟的处境可能是最为悲惨的,但它又是幸运的,美国和墨西哥都在积极开展保护工作以增加肯氏丽龟种群数量,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不像平背龟(Natator depressus),IUCN评级至今都是数据缺失(DD
距离肯氏丽龟被评为极危已有22年
距离肯氏丽龟被评为极危已有22年
一些学者认为,平背龟应当与绿海龟一样属于海龟属(Chelonia)
一些学者认为,平背龟应当与绿海龟一样属于海龟属(Chelonia)
尽管,绿海龟、红海龟以及玳瑁在贸易中都十分常见,但毫无疑问这所有个体都来自于非法渠道。所有的海龟都是CITES附录一物种,在中国自己的保护名录上,所有海龟至少都是二级保护动物,玳瑁更是名列一保,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关于野生海龟的所有国际及国内贸易都已经被明令禁止,而市面上的海龟又全部来自于野外——市面上这些海龟有很多都被标榜为人工繁殖,但那也只是人工捡蛋孵化而已,与繁殖有本质区别,实际上依然是在野捕。海龟不比草龟,它延续完全是以量取胜,最开始生一窝后面慢慢耗,能有几只活到繁殖就行了,这种策略在生物上被称作“R”策略,存活率本身就低,人再一掺合不知道要多少窝才能出一个活到成年的,而贸易无疑就是一种有力的干扰。对于海龟,贸易的威胁可谓巨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它进了附录一:华盛顿公约管的正是国际贸易,它的附录自然也是为了限制贸易而设,而附录一所指范围十分明确:受到贸易严重威胁并可能因此绝灭的物种,而海龟正是此列。
CITES附录(2016年版)部分截图
CITES附录(2016年版)部分截图
海龟的人工繁殖,长期以来都难以实现,直到2017年惠州才实现了全球首例繁育放归(而且,可能只是人工孵化吹成人工繁殖),而那对亲本此前已经饲养了二十年之久,显而易见,就算已经可以人工繁殖,难道就可以轮到水族爱好者么,显然是不能的,周期这么长,收获这么少,拿去商业化,会亏死的,何况,现在放归都不够,怎么可能刚研究出来就拿去商业化,大鲵商业化养殖的结果是野生种群因为基因污染而几乎全军覆没,中华鲟现在人工繁殖个体水族馆到处都是也没谁敢把它引入市场,海龟的商业化,更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海龟的人工繁殖,注定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工作
海龟的人工繁殖,注定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工作
海龟不同于绝大多数水生龟鳖类,它并不能十分适应水族箱内的生活,很多时候都只是养活而已,并不能养好,何况很多时候买海龟都是一拍脑门的事情根本不考虑后续。就算养好了,最终也很难有个好的下场,因为海龟是会长大的,而且市面上这三种长大了都不小,红海龟更是世界最大的海龟科物种,体长可达2.8m,这样的大小显然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而且,海龟并不适合混养,它是真的什么都吃,植物海绵珊瑚鱼类照单全收,连大小相仿的鹞鲼都翻过车,何况是一般混养的那些小鱼。
捕食水母,对于绿海龟而言仅仅是小事一桩
捕食水母,对于绿海龟而言仅仅是小事一桩
绿海龟是所有海龟中最偏向素食的物种
绿海龟是所有海龟中最偏向素食的物种
即使是磷海鞘这样的尾索动物,也难逃棱皮龟的捕食
即使是磷海鞘这样的尾索动物,也难逃棱皮龟的捕食
所以,算了吧。养不好的东西,何必为此去糟蹋种群。它们自早白垩世而来,距今已经度过1200000个春秋,大大小小的灭绝事件它们已经熬过了七次,因为我们而栽在第八次实在是说不过去。
它们自远方而来,又将向远方而去。
不要让我们的后代只能在ARKive上看到这些美丽的生灵
​​​​不要让我们的后代只能在ARKive上看到这些美丽的生灵

分享到:  !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q!!connect_viewthread_share_to_qq!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wechat_share!!wechat_share!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环境保护网 ( 湘ICP备11011689号

GMT+8, 2024-4-25 00:1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