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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有专门处理垃圾的机构——环卫站,由于环卫工人的辛勤工作,从而保证了城市的清洁卫生,在广大农村,垃圾处理基本上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导致垃圾乱堆乱放,如果说以前没有影响的话,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和其它污染源的大量出现,使农村也避免不了“污染”这个恶魔的侵蚀——“环境污染”已
成为农村严重的问题之一。
但农村由于地广人稀,再加上村委会又不具备跨区公共卫生的职能和经费的缺乏,农村不可能象城市那样建立专门处理垃圾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富裕起来的农民对环境卫生的要求,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村清洁环卫组织就相当重要,这不,前段时间湖南涟源市龙塘乡就成立了这样的组织——环境卫生专业合作社:首次加入合作社的农民有510户,合作社建立了垃圾填埋场,购买了一台垃圾运输车,组成了7人环境卫生服务队,上门收集垃圾,合作社与自愿加入的农民签定了服务合同,此举深受农民的称赞。
这个环卫专业合作社成立得好,首先使农户的垃圾去了它该去的地方,垃圾的乱堆乱放并不是农民的天性,农民同样渴望居住环境的清洁,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垃圾填埋场,只能让垃圾“随处而安”了,现在有了合作社服务成员的上门收集,把它运到了填埋场,使垃圾去了它该去的地方,这样就可以使农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根本的改变;其次,合作社的成员还担负着指导农户规范处理畜禽粪便投入到沼气池综合利用,改造饮用水源,使其避开农田排水沟,此举不但避免了农户的粪水四溅,保证了农民身体健康,同时还增加了农机肥,减少农民农业成本投入;再次,由于这个环境卫生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民在这个组织就有绝对的发言权,合作章程、人员的组成、服务收费等内容都由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协商而成,这将极大地调动农民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积极性;最后,这种投入少、收益大充分满足了富裕起来的农民对环境卫生的渴望。
当然,在希望广大农村成立环境专业合作社的同时,笔者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个由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社进行大力支持,毕竟没有农村的环境卫生就没有全社会的环境卫生。
蒋人森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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