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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现新型“电子眼” 专逮超标排污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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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召开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启动新闻通气会,从9月14日开始,在郑州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有了“电子眼”监控,环保人员可以24小时全天候对道路上行驶车辆排污进行检测。
现场
被“电子眼”拍到货车司机吃到5000元罚单
昨日上午11时许,郑州一名司机驾驶车牌号为豫A1S560的厢式货车,像往常一样行驶过南三环与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交叉口。但刚由东向西驶到路口处,两名交警便叫停了这辆车,并将其导引至路口西北侧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点,接受不透光烟度法检测。
就在即将通过路口时,这辆厢式货车的信息便显示在路口北侧的显示屏上。显示屏上有车牌号码,下面则是“不合格”三字。这是设置于该路口的“电子眼”系统,在短短0.7秒的时间内抓拍到的。该“电子眼”和一般的大不相同,而是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抓拍的。
此辆货车被抓拍到尾气超标后,路口的交警随即获知到信息,并迅速对其实施定位。而路口处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点,则利用人工的手段进行再次检测。而两次检测均显示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负责检测的环保部门便向其开出了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昨日上午,南三环与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交叉口的机动车人工检测点,共检测出5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其中4辆被二次检测出超标,2辆货车被开具了各5000元罚单,2辆小汽车则被警示教育,环保部门通知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和以往的机动车流动式检测不同,此番检测采取了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布局
9月14日开始郑州市就有了检测车辆尾气的“电子眼”
其实,从9月14日开始,郑州市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污就有了“电子眼”监控,从此环保人员可以24小时全天候对道路上行驶车辆排污进行检测。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书记冯保河说,他们在严厉查处重型柴油车辆的同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2+26”城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加快郑州市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经过多次实地勘察、统计分析、专家论证,他们在郑州市区和三环、四环选择了10个固定式遥感点位。目前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到位,并正常投入运行。“这些点位布置在三环与四环之间,涵盖了郑州市区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上述负责人说,固定式遥感点位绝大部分布置在重要路口的进市方向,这些都是大车通过较多的路口。
检测
0.7秒就能出检测结果雨雪雾天数据自动剔除
在南三环与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交叉口附近,记者发现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装置在该路口东侧进市方向的北半幅道路上方和一侧。路面上方的龙门架上,安装了雷达测速系统、多车道识别系统、影像视频抓拍系统。该设备前方路面两侧,则相对安装了一组光源发射端和反射端系统,即废气自动分析设备。
检测人员只需轻点鼠标,就可调节这些远程摄像头的拍摄角度,通过回传的图像,可以清晰地监测到过往机动车辆情况。安装在“电子眼”下方的废气自动分析设备,会立刻对排放污染物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进行实时分析,并即时将分析数据传输到监控平台。当有超过标准的数据出现时,系统会自动提示。
该套设备能反映车辆的实际排放状况,可以在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完成检测,检测时汽车发动机的运行工况将更具有真实性。录入的数据信息将被记录在电脑程序里,只有授权者才能打开,数据不容易被更改。在驾驶员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个别驾驶员采取某些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
“遇到雨雪雾天,尤其是空气中有凝结水时,对废气自动分析设备的光路有影响,整套系统会自动关闭,并自动剔除雨雪雾天所检测的数据。”郑州市环保局上述人士说,而如果出现几辆机动车并排通过,且并排通过的时间在1秒之内,考虑到尾气相互叠加的影响,系统也会对检测到的数据进行剔除。
计划
今年年底前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遥感检测网络
据了解,由于汽油车国家遥感检测标准尚未公布,相关部门发现超标车辆后,环保部门将通知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为提高现场联合执法的效率,采用固定式遥感检测与人工联合执法相结合,由交警有针对性地对车辆进行拦截,环保人员现场检测,实现即超即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从下月起,郑州市环保部门将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设置103个流动人工检测点,多布置在进市口,严查大车超标违法排放行为。而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更多点位进行布局。
郑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说,环保、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在年底前建成互联互通、共管共享,全天候、全方位的遥感检测网络,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严查严管道路行驶的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
关于这些“眼”
1.为什么要安装这些“眼”?
郑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严格控制移动污染源排放。通过源解析,机动车尾气污染是仅次于建筑扬尘的第二污染源。仅靠人工抽检来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效率并不高,但是引进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后,通过与人工道路抽检结合,可大大提高郑州市车辆的道路抽检率。
2.这些“眼”是怎样工作的?
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固定安装在检测路段,无人值守连续运行,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检测出车辆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同时还可以记录下车牌号码,检测数据直接发送到监控中心的监控平台。
3.十只“眼”具体在哪?
今年9月14日起,郑州市一批次布置了10处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这样大规模、多点位的应用执法,在全国还是第一次。分别位于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江山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郑开物流通道与明理路交叉口、郑新快速路与十八里河桥交叉口、南三环与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交叉口、花园路与北三环交叉口、化工路与西三环交叉口、陇海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4.其检测到的数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书记冯保河说,今年7月27日国家固定式遥感执法相关标准出台后,再加上北京计量院的计量鉴定,郑州市的这批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所检测到的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应。
5.该系统试运行以来效果如何?
自9月14日试运行以来,系统检测的情况如何?据介绍,截至9月27日,10个点位共实时检测车辆348116辆,其中超标车辆共有46956辆,超标率为13.5%。按照车型分,黄牌车超标了3264辆,超标率为24%。蓝牌车超标了43377辆,超标率为13%。据此初步测算,每年可检测车辆逾一千万辆,筛选超标车辆将达150万辆。
6.被拍后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按照国家标准,凡是在6个月内,由遥感检测设备(固定或移动)连续两次及以上抓拍同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重型柴油车辆(3.5吨以上),环保部门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9条和第114条规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6个月内,由遥感检测设备(固定或移动)连续两次及以上抓拍同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轻型柴油车超标(3.5吨以下),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由公安部门,每辆车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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