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市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263”专项行动要求,把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和提升“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建设水平的重点工程来抓,坚持规划引领、力推设施建设,努力夯实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基础,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因地制宜设定垃圾分类方式 市政府自2015年上半开始调研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当年底印发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今年初,市委全委会提出年内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30%的要求,市政府层面先后17次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围绕“六个一”开展行动,即“完善一套制度规范、健全一套工作机制、搭建一个平台、新建一批设施、推进一批试点、实施一年攻坚”。市级财政设立了1200万元的专项经费,各区累计配套资金近5000万。预计至今年底,市区垃圾分类小区达到350个、覆盖人口60万人,占比分别达到市区总数的36%和42%。同时,各县(市)也确定了29个小区和6个镇作为首批试点。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以及“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总体思路,根据该市目前生活垃圾管理实际情况和现有处置终端、处置能力情况,确定了“3+5+X”的分类模式。“3”就是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分别进行收运处置。“5”就是对装修垃圾推广崇川区政府建立专门收运体系的做法,实施专项分流;对大件垃圾推广通州、开发区建立大件垃圾破碎设施的做法,实施专项分流;对绿化垃圾推广城建集团建立集中处置设施的做法,实施专项分流;对电子垃圾利用该市通州区已经建成的电子垃圾处置厂,实施专项分流;对废旧织物利用环保公益联合会这一社团组织,实施专项分流。由此,构建了五类特殊垃圾的专项分流处置体系。“X”就是根据今后垃圾处置终端建设情况,成熟一项,分流一项,逐步推行干湿分离,对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等实行分类收运处置。 科学编制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按照城乡一体化统筹管理的思路,在省内率先组织编制了《南通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规划》,同步编制了《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南通市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三个规划通过了省住建厅城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规委会已研究并原则同意,即将批准实施。 编制过程中,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基础数据调研。对南通市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涉及的基础数据反复核实,论证预测指标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按照在编的2030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人口规模对预测量进行仔细核算。二是注重科学规划布局垃圾分类设施。市城管局与市规划、国土、环保及各区反复进行对接,落实各类设施用地,增加各类设施用地图则,保障规划实施,同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环卫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实际情况,分片区对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收运处置体系及设施进行了科学规划,明确界定了处理服务覆盖范围,形成了城乡一体统筹收运处理垃圾的框架体系。三是针对该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标准要求,在规划中增加相关重点工作内容方面政策制定任务,从政策层面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改造的推进。 力推垃圾分类终端设施建设 近年来,该市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能力匹配”原则,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加大分类中转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厂(场)、一中心”,即: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实现了规范化分类收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显著效益。其中,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和运行监管,作为典型案例在省内予以推广,并上报住建部。 在全市范围内规范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市区高标准建设了4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县市及各建制镇全面加强了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确保了城镇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密闭运输。目前,全市已建成如皋、启东、海安、如东4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和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海安1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区、海安2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通州、开发区2座大件垃圾破碎设施,4座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市将续建如皋生活垃圾焚烧厂(500吨/日),扩建启东生活垃圾焚烧厂(600吨/日),新建4座餐厨废弃物处置厂(240吨/日),每县(市)区新建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中转调配场)、大件垃圾破碎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同时,通过建设通州湾、陈桥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废旧玻璃、废旧木材、废旧织物、废旧轮胎等处置终端建设及飞灰综合利用、有害垃圾处置等项目建设,力求垃圾分类终端处置与分类标准完全匹配。(王刚 杨梦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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