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海区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盐鸿镇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移送警方行政拘留2宗9人,对相关工厂采取断电措施的有15家,采取查封措施的有10家。 8月19日,澄海区联合执法队在中社路莲花山前检查时,查获了两家废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向外排放的电镀厂和二料加工厂,抓获工厂老板林某鸿、张某川以及雇工共6人。20日,联合执法队对春天湖工业区新源塑料厂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清洗废旧塑料时产生的废水,在没有经过处理后,就直接排放在厂外的田园中。民警在现场抓获该厂老板林某璇及雇工共3人。 经过教育,违法人员均认识到错误。 违法人员 张某川:“我今年4月份在莲花山脚租了块地办二料加工场,加工过程产生废气影响环境,对不起,经过教育我知道错了,大家要以我为戒,不要跟我犯同样的错误。”。 违法人员 林某璇:“我厂(排放)的废气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我认识到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以后要继续在这个行业发展,必须做到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依法依规做事,不再对环境造成污染。”。 违法人员 林某鸿:“我开电镀厂,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对外排放,经过教育我认识到这样做是错误的、违法的,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在这里道歉,以后无论办什么工厂都必须依法依规。”。
警方呼吁,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主体之一,必须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罔顾生态环境。每一个公民应该树立环保意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住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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